一只丝毫没有束缚的大型犬在街头穿行首席记者 王健 摄
近些年来,养狗成为潮流,越来越多的宠物狗进入城市,养犬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除了有烈性犬伤人之外,一些犬只被先养后弃,产生大量的流浪狗,导致伤人事件频发,形成很大的公共安全与卫生隐患,有人将此称之为“狗患”。
为了治理“狗患”,不少城市纷纷开始捕杀流浪狗,也因此引发社会的广泛争议,更受到爱狗人士甚至是动物保护组织的批评与反对。那么所谓的“狗患”到底应该怎样治理?如何转变治理城市养犬的理念与方式?如何规范养犬的行为,以满足城市安全与卫生秩序的需要呢?
“狗患”之殇不文明养犬惹人厌流浪狗隐患多
春夏季节的傍晚,是很多市民外出散步遛弯的时间段,此时也是很多宠物出门放风的时间,晚上7点到9点最为集中。无论是小区花园还是街头广场抑或是公园河堤,总能见到宠物狗的身影。
记者发现,这些被主人带出门的犬只大多是博美、泰迪、贵宾这样的小型犬,时而也有拉布拉多、哈士奇、金毛、萨摩耶这样的大中型犬出现在散步遛弯的人群中,有些宠物犬的主人压根不给犬只拴绳,任其在公共场所狂奔。市民侯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她与出门撒欢的大狗正面遭遇的经历。她说,一天晚上吃完饭,她抱着一岁多的小孙子下楼散步,刚刚从单元门走出来,突然一只高约1米的哈奇士从小区大门口冲进来,直接跑到距离祖孙俩还有半米的地方才停下来,原本就比较怕狗的侯女士吓傻了,本能地大喊救命,这一叫,对面的哈士奇也开始狂吠起来,侯女士怀里的小孙子这时也被吓得直哭。侯女士只能一边哄孩子,一边大喊“这是谁家的狗?”希望得到狗主人的解救,可是喊了半天,也没见有人来。侯女士不敢动弹,祖孙两人就这样跟这只哈士奇站在原地对峙,大约五分钟之后,一名手拿着拴狗绳的中年女子才走过来,对着这只哈士奇喊了声“走了”。侯女士上前质问狗主人为何不给自家的狗拴绳时,对方显得很不在乎,只说了句“我家狗不咬人”转头离开,这只哈士奇跟在主人身后仍旧没有拴绳。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人出门遛狗时会扎堆聊天,并不在意自家的宠物去了哪里,偶尔喊一下,宠物就从远处奔过来。“一到晚上,广场上、花园里狗多得很,有一些不拴绳。家里孩子小,见到宠物狗就叫着狗狗,然后往上凑,就怕孩子被伤着,让人真揪心。”市民刘女士住在东木头市,每天晚饭过后都要带两岁的女儿到兴正元广场走走,无奈总能碰上一些遛狗的人任自家宠物自由跑动,不光担心孩子受伤害,她看见体型大的狗也害怕。
狗惊扰人不算,宠物狗四处大小便、无人清理破坏环境卫生也是个问题。记者在一些小区看到,狗狗随意在草坪里找棵树,划定“势力范围”,开始排泄,狗主人视而不见。“遛狗不是不可以,但公共场所是供大家休闲娱乐的地方,狗主人既然爱狗,就应该管好它们,不要让它们影响了别人。”市民冯先生说。
此外,除了一些养犬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还有一些街头游走、在垃圾箱觅食的流浪狗,也让很多人避之不及。
“狗患”之源看似“狗患”实为“人责”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了解到,截至7月30日,西安市上半年共收容流浪犬、无主犬4800多只。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救助部部长闫盼说,最近一段时间西安市正在进行夏季犬类专项整治,从7月31日到8月4日5天时间,他们就接收了100多只流浪犬和无主犬,按照这样的进度到8月底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收容犬只的总数量可能会突破3000只。尽管目前西安市收容的流浪犬、无主犬数量较多,也出现了满街遛狗、随意放养、让狗随地“方便”等不文明行为,还时常有市民被狗咬伤的事件发生,但是对于“狗患”的表述,闫盼却并不认可:“狗只是动物,并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所以因狗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它的主人造成的,换句话说,‘狗患\’是由人造成的。”
“来打疫苗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孩子,看着孩子被狗咬得冒血的腿,心很疼。”在城东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有时候很让人生气,孩子被咬多数是因为家长没有看好孩子。另外,虽然狗成‘患\’,但有些人把一切罪责加于狗身上,这并不妥当。狗之所以招人厌,多半是因为主人不懂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出门不牵狗绳,狗方便后不及时清理,才让狗背上了诸多罪名。关键是主人的素质不高,才形成了‘狗患\’。所以,养狗人‘文明养狗、规范养狗\’的意识需要提升。”
闫盼说,作为专业性社会团体,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和其他民间社会团体正在逐渐承担着越来越多对犬只收养、救助的责任。通过调查发现,城中村拆迁是流浪狗产生的一大源头。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西安市内很多城中村都面临拆迁,拆迁户离开原先居住的地方后,很多人没有继续养狗的条件,因此很多犬只被遗弃。除了城中村的拆迁及人员流动性较大等原因外,也有一些养狗的人就是三分钟热度,对养狗这件事很容易产生厌倦情绪,或是有些人面对病狗没有足够的耐心和爱心,抑或有些人将狗当成一种商品并不珍惜和爱护,所以也会出现狗因生病遭遗弃的情况。最后,这些被遗弃的犬只又会出现无序繁殖的状况,由于本身就是被遗弃的狗,所以它们被领养的可能性很小,得不到救助,这些小生命就会被捕杀或是听天由命。
闫盼认为,狗本来是一样的,因为养的人不同,也便有了不同的结果。所以,在一只狗的身上,是能够实实在在地反映出人的素质以及社会管理方面的成效。在其看来,狗主人有养狗的权利,应该保护,不容剥夺,但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保证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狗的关爱是一种善,对别人权利的尊重也是一种善,两者不能偏颇,不能失衡。从表面上看,养犬是一件私事,但当狗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时,就是社会公共问题了。闫盼也呼吁,有关部门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治“患”之道城市养犬管理需要全社会参与
根据《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包括34种犬,以及具有这34种犬血统的杂交犬和成年犬平均肩高50厘米以上的犬只。养狗必须办理狗证,遛狗时也需要随身携带狗证并且牵领犬只的绳索不能超过2米,也不能将狗带到公共场所。
记者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了解到,西安市1995年就出台了《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2002年、2004年先后两次对内容进行了修正,2011年再次进行修订,2012年5月西安开始试点对犬只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也就是给犬只体内注射电子芯片,米粒大小的芯片内有养犬人的身份信息、住址、电话,犬只信息等内容,注射芯片同时可为犬只办证。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登记的犬只累计达110000余只,但这个数字并不代表全市犬只数量。为了在全市建立“三级管理、一级协助”的犬类管理模式(即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管理,社区一级协助)。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共成立20个限制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其中治安局设市限制养犬管理办公室,主要是宏观管理全市的限制养犬工作,19个分县局均设立了区县限制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犬只收容所,具体负责本辖区的限制养犬管理工作。
城市养犬的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对于城市养犬的管理不仅仅要靠法律规定和动物保护组织的呼吁,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行处一位处长表示,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限制养犬实行政府部门监管、养犬人和养犬单位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监督的原则。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公安、农业、城管执法、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限制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限制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限制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限制养犬的管理工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只的检疫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犬类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和监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患狂犬病疫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查处因饲养、经营犬只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本居住区限制养犬自治管理工作。这项工作需要养狗的人、小区物业、社区、街办及政府机关相关部门协同管理,齐心协力才能做好。”
这位处长说,目前西安市的城市养犬管理除了为每一条狗植入芯片进行这种简单的信息化管理,还应加强法制管理,提高养狗群体的门槛,从办理养狗手续的经济成本上入手,要用高昂的法律责任成本来减少甚至杜绝养狗的随意性。城市养犬管理不仅是公安部门的事,更是一个城市综合管理的大问题,需要从意识、制度、法律等方面全面入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卫生疾控部门共同参与。同时,在非限制养犬的区域适当为犬只活动提供一定的空间和场所,避免因养犬引发的社会矛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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