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晓云)常言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然而以陈某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却组织强迫同乡卖淫。2月19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涉嫌组织强迫卖淫罪案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以陈某等为首的5名被告人利用同学、老乡关系,以能挣大钱为诱饵,将多名女性同乡哄骗至西安,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其从事陪酒、卖淫活动,她们稍有不从,便被用皮带抽、烟头烫等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中还包括3名未成年人。
为充分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精神指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本案案发之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公诉阶段,多次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并对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定稿审查报告长达20多页。2月19日,在本案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团伙架构、人员分工、犯罪形式、暴力行为、危害结果等方面对该案进行论证分析。
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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