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4S店风波刚刚平息,湖南一家奔驰4S店又被曝出近日对金融服务费进行了提价:涨幅100%。24日,记者致电湖南仁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接线人员确认了提价的消息。(4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实际上,湖南仁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做法只是汽车销售行业尤其是4S店对待金融服务费的一个行为缩影,反映的是行业的整体态度。汽车销售商之所以敢于“咬定”金融服务费不放松,甚至敢于不断加码,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对于金融服务费的态度暧昧,在于监管维权机制对金融服务费的定性暧昧。
有关汽车销售服务和消费维权保护的现行法律、法规等,尽管没有明确规定汽车销售商可以收取金融服务费,但也没有明确禁止金融服务费。由于汽车销售商是市场主体,并不执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因而,法律的模糊给了汽车销售商以“法无禁止即可为”为由将收取金融服务费纳入市场自主经营行为的空间。而商务、市场监管、法院、金融监管、消保组织、法学专家、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等对金融服务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也出现了多种不同的声音,还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管理规范意见,无疑,维权机制的莫衷一是也给了金融服务费生存的空间。在各部门的争论、犹豫和观望中,汽车销售商的金融服务费处于混沌状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处于混沌状态。
对金融服务费该有一个标准的“法律答案”,该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说法,有必要通过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出台司法解释或行政解释等方式给金融服务费(以及类似收费)一个准确的法律定位,明确金融服务费的法律性质——如果禁止收费,违法收费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对消费者如何救济,监管部门如何介入规范;如果允许收费,则厘定收费的规矩、标准和对应服务标准,划清收费的底线,明确经营者收费之前的告知、协议签订等义务,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金融服务费有了“法律答案”,就等于戴上了“法律笼头”,经营者自律、监管部门执法、消费者维权都心中有数、有据可依,经营者就不敢再任性,消费者就不会再无助。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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