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高峰
近日,一名环卫工人与一行人发生口角,起因是行人乱扔果皮、环卫工人上前劝说,双方言语不合,行人故意一路乱扔果皮,环卫工人只能在其后一路清扫,虽说行人的行为很不文明,但对此行为的管理应从何入手?有没有必要进行约束和强制性管理?
早在2003年非典期间,咸阳市曾开展严管重罚,对一些不文明行为依法罚款,但最终因执法难,市民意见分歧大而结束;2010年,咸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全市上下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并开展“纠陋习、创国卫、共建国际化大都市”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或处罚,市民整体素质提高,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但因没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时至今日,有所反弹。
据了解,目前咸阳市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能够沿用的地方性法规为1994年由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和2007年由市政府颁布的《咸阳市城市容貌标准》,行政处罚参照《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行。环卫管理者及环卫工人在参与环卫管理的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或个人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只能“任其扔、随其扫”。
当前,咸阳市正向国际化大都市迈进,探索科学的管理办法和制订出台符合民意且又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是当务之急,这不仅需要环卫管理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鼎力协作,更需要广大市民的广泛参与,市环卫处呼吁市民能够踊跃参与,建言献策,为管理单位提出宝贵意见,为下一步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提供依据。市民可拨打电话或发邮件积极参与。
参与电话:32886159参与邮箱:xianyanghuanwei@163.com(D)(4)
新闻推荐
本报讯(通讯员许亚平)“绿化带中栽植色彩、高低不同灌木花卉植物,不仅丰富了城市园林景观,而且让我们感觉咸阳变得越来越美丽了。”4月19日,看到绿化处职工正在对中华路补栽不久的紫薇浇水,家住偏转小...
咸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咸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