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蓉
原本是亲如兄弟的三位战友合伙做生意,可因债务纠纷不但使三人拆了伙,也拆离了多年经营的战友情。
回放:李琦、王明、高新利三人早年是战友,关系很不错。1996年三人商议着筹资10万元成立了一个砖厂,专门经营建材生意。当时,三人约定由李琦来负责经营,盈余三人均分。
合作初期,合伙账目及经营都由李琦负责管理。2002年由于经营不善,砖厂缺乏流动资金,经营一度陷入困境。为了维持砖厂的经营,李琦以个人名义先后从赵越等人处借得款项十余万元,并以砖厂名义出具证明加盖公章,言明连本带息一年内如数归还。
眼看着砖厂的经营越来越差,李琦、王明、高新利三个原本亲如兄弟的战友,因为生意的滑坡引起关系不和。2003年,砖厂由王明接手管理,李琦退出砖厂的经营管理。
王明管理期间,砖厂经营逐步迈入正轨,并出现盈利。赵越的债权到期后便多次向李琦催要欠款。李琦以当初借款是职务行为为由拒绝还款,让赵越向砖厂追讨。
无奈之下,赵越于2008年将李琦和砖厂一同告到三原县人民法院,要求还款。
起诉:案件起诉到法院,王明作为现任砖厂的负责人,他认为,这笔债务属于李琦的个人行为与砖厂没有关系,坚决不同意赵越的请求。
李琦虽然承认欠款属实,但他觉得这是职务行为跟他个人无关。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分别与李琦和王明耐心地谈话调解。王明觉得欠钱属实,应该归还,但是由于李琦经营砖厂期间,管理不善,导致亏损,所以希望李琦退伙后由李琦自己负责偿还。李琦也深感合伙已经没有实际意义,同意退伙,他愿意拿到退伙分得的钱后归还欠款。
结局:办案法官做通了几个人的思想工作,组织三个合伙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李琦的退伙协议,见证了退伙协议的履行。
履行当天,李琦将欠款归还债主赵越。
记者感言:
人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确实,生活离不开金钱,但我认为,金钱绝不是生活的全部。都说同窗情、战友情是世上最金贵、最真挚的感情,可掺杂进物质以后的感情,不再纯粹,如同香甜可口的浓粥里的沙砾般令人沮丧如鲠在喉,感情也逐渐如同交易般变得冰冷无情。
我并不懂战友间是如何的情深似海,可是在剧中、文字中,那种一个战壕里摸爬滚打、生死与共的患难真情、挖心掏肺的赤胆真情……是任何一种感情都不能替代的,是值得铭记、呵护一生的感情。
所以,金钱面前,请以情为贵、以和为贵。(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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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三原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