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微娜 记者 吴红)趁夜深雇人挖树并卖树,次日却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三原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张某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并罚人民币3000元。
今年3月的一天夜里,张某雇用3名挖树工人及装载机,将县城一乡镇路边生长的3颗槐树挖走,并连夜晚雇车将树运往其他地方卖掉,获得赃款3900元。案发后的第二天,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盗挖的三棵槐树价值人民币2700元。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4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挖他人正在生长的槐树,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其行为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当庭认罪态度尚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对其可适用缓刑,故作出了上述判决。(F)(2)
新闻推荐
清河以南农村供水施工现场。本报记者樊琼“水龙头一拧,这白花花的水就来了,24小时不间断供水,再也没有以前的苦咸味了。”日前,三原县陵前镇焦村的杜彩蓝拿着水桶走到家门口,接水洗菜,为一家老小准备午...
三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三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