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外甥只和舅舅亲”,舅舅护犊心切也自然能理解,然而,外甥交通肇事后,想逃避责任,舅舅竟徇情枉法,“顶包”作案,日前,这一对舅甥俩双双进班房。
交通肇事第二天,他投案自首
“叮铃铃、叮铃铃…”2月25日晚19时许,一阵刺耳的铃声惊动广德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值班室民警,“开发区水岸阳光城小区内,一辆小货车将人撞了,人已经死亡……”电话那头传来报警人急促的声音……
警情就是命令,一声集令,事故中队民警紧急奔赴事故现场。此时,水岸阳光城小区内,现场人头攒动,一片混乱。拨开人群,民警现场警戒勘查:肇事车辆还在,死者已被接走,肇事嫌疑人脱离现场。
肇事嫌疑人去了何处?没想到,15分钟后,办案民警接到指挥中心传来的指令:“肇事嫌疑人打电话投案自首,他的联系电话是1396620****。”但民警拨打该电话联系,无人接听,再打,还是无人接听,随后,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已经投案自首,却又将手机关机,想来是怕被受害人家属殴打。”办案民警想。没想到,26日早上8时,肇事嫌疑人前来投案自首。
肇事嫌疑人表示,自己姓谢,所开车辆为外甥温某的,自己是温某的舅舅。事发当晚,他们在温某岳父家聚会吃饭,饭后,谢某应另一名亲戚请求,在送其回工作地欲返回的过程中,倒车,不慎将一老人撞伤后致死。随后,谢某“很是害怕”,给车主温某打电话,并让温某报警。报警后,由于害怕被死者家属殴打,谢某遂将手机关机。
证人笔录后,细心民警发现隐情
嫌疑人自动投案,案情基本明了,案件进入有条不紊地后期调查取证阶段。然而,在做了几份证人笔录后,细心的民警发现,案情总好像有点不对劲,几名证人在说话时都支支吾吾,好像有所隐瞒。难道案件另有隐情?
抱着对案件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民警们对案件进行了重新梳理:
19时,路人报警,民警到达现场;
19时15分,车主报警;
次日早晨,肇事者谢某投案自首。
一切都是情理之中,到底是哪里不对呢?带着疑问,办案民警开始了进一步细致调查……
首先从报警电话查起。果然,在指挥中心听完第二个报警电话录音后,民警们发现了问题。报警人是温某,在电话中称自己开车把人撞了,但事后来投案自首的却是谢某。温某的笔录中也说是谢某开的车,难道是“顶包”?但为什么要顶包呢?
民警再次询问温某,为何报警人是他?温某表示:事发当晚,由于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怕舅舅谢某身体不好,受不了坐牢的罪,而想“顶包”,事后,发现不好蒙骗公安机关,遂没有继续欺骗下去。
然而,事情真像他说的那样吗?
舅舅“顶包”,案情真相大白
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发现,温某的驾驶证于2013年9月2日因酒驾被公安机关查扣,目前仍处于暂扣期间,难道这是其舅舅谢某“顶包”的根本原因?再次讯问,在强大的证据支持和心理攻势下,犯罪嫌疑人温某、谢某终于交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原来,事发当晚,温某开车送其妻弟媳去工作地返回途中,将人撞伤致死。随后,温某离开现场,并报警。由于害怕死者家属殴打,当晚温某将电话关机。
然后,在亲朋好友的商量下,考虑到温某的驾驶证还处于暂扣期间,怕温某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也怕保险公司因此拒赔,就想到由其舅舅谢某“顶包”,而其舅舅也不忍心看到自己亲外甥因此事家庭受影响,愿意“顶包”。
几经周折,案情终于大白,犯罪嫌疑人温某为了逃避法律惩罚,而让人“顶包”;舅舅疼外甥,不惜以身试法,亲朋好友多次作伪证,但这一切终究难逃法眼,温某、谢某因此双双进了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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