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深夜公司没人,撬门进入公司进行盗窃,一个星期内盗窃财物4.6万余元。经宣城市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龙小云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龙小清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市区夏夜的四个黑影
2014年8月份的一天夜里,炎热的天气让人们都早早躲进有空调的房间里休息,当墙上的时针快指向零点的时候,宣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公司的院墙外,出现了四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龙小云、龙小清、龙大元、龙大海。
他们绕着围墙转了一圈,找了一处低矮便于攀爬的地方,很快就翻进了围墙,进入办公楼。没想到就在其中的两人掏出撬棍正准备撬开财务室大门时,警觉的保安发现了异样,四人连忙望风而逃。
仅仅过了24小时,“龙氏家族”又出现在宣州开发区北区的两家公司附近,四人翻墙入院,留下了一人望风,另外三人用随身携带的撬棍撬开了财务室和办公室的防盗门,盗窃现金6000余元,以及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等财物。
洋酒葡萄酒一样不落
虽然偷到了6000余元现金,但是却禁不住四个人的无度挥霍,加之担心在同一个地方多次作案会被抓获,“龙氏家族”四人又流窜到了宣城市广德县经济开发区。
2014年8月27日晚23点左右,8月28日晚23点左右,8月30日23点左右,8月31日凌晨1点左右,四人先后来到广德县经济开发区的4家公司,翻墙入院,龙小云、龙小清负责望风,龙大元、龙大海用随身携带的撬棍撬开办公室、财务室防盗门窃取现金3万元和已开封的“XO”洋酒等财物。
2014年9月1日晚23点左右,龙小云等四人又折回宣城市区,翻墙入院来到宣州区经济开发区、北区的多家公司单位,龙小云、龙小清负责望风,龙大元、龙大海用随身携带的撬棍撬开财务室、办公室、食堂大门,窃取保险柜内财物和宣酒、葡萄酒等物。
短短一个星期,四人先后至宣州区、广德县等地,采取撬门入室等手段盗窃作案8起,合计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
出狱后邀人盗窃犯罪
案发后,最先被警方抓获的是龙小云,主犯龙小云是贵州人,虽然年纪轻轻只有27岁,但却已经是多次“进宫”,他曾经因犯抢劫罪被浙江省永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盗窃罪被福建省永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0年9月22日刑满释放。
刑满释放后,龙小云和同乡龙小清在福建打工,刚打工不久,他们就接到了同村好友龙大元的电话。在电话里龙大元告诉龙小云和龙小清,打工来钱实在太慢,干脆几个人一起去偷点钱花花。
几人商定之后,2014年8月,龙小云和龙小清来到了宣城市和龙大元、龙大海汇合,并在市区找了一家小宾馆住了下来,同时在宣城市几个开发区溜达踩点。2014年8月24日下午,龙大海和龙大元到农贸市场附近买来了作案用的帽子和口罩,几人又上街买了撬锁用的撬棍准备当天夜里作案,并在短短的一个星期时间内连续作案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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