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讯(童子颖 陈剑)养育6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亲生,婚姻变成闹剧,最终以离婚收场。日前,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广德县居民刘某和严某经人介绍相识,2001年两人结婚并生育一女,2008年又育一子,不久,刘某和严某为儿子买了2万余元的保险。2010年,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了一套价值45万余元的商品房,已完成首付13万余元,余款为按揭贷款。然而,夫妻二人感情随后逐渐不和。2014年8月,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鉴定出刘某与儿子并非亲子关系,这无疑给刘某带来了致命的打击。于是刘某马上向广德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其为“儿子”花去的一切费用,赔偿精神抚慰金等。
庭审中,严某以男方刘某照顾不好孩子为由,要求获得一对儿女的抚养权,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一套,负担共同债务,对严某与刘某共同经营的饭店,严某也提出分割要求。庭审后,在承办法官的询问下,二人之女要求与男方刘某一起生活。
法院认为,原告刘某起诉离婚,被告严某答辩同意离婚,可视为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原、被告之女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因尊重其本人的意愿,随刘某生活。被告每月负担女儿生活费400元,并负担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二人之子,经鉴定与刘某不存在亲子关系,因此,其子由被告严某抚养教育,原告没有抚养义务。同时,刘某为抚养儿子花去的费用应当由被告返还。至于二人共同为儿子购买的保险,也应当由被告返还其中的一半。二人共同购买的45万余元的房产,合计已支付房款24万余元,由于刘某要该房产,严某不要,因此,刘某对该房产产权享有所有权,并应返还其中一半的房款给被告,按揭贷款本息由原告清偿。二人共同经营的饭店在案件审理期间处于转让,因此可待转让后,另行主张权利。法院确认了原被告共同债务10万元,由二人各承担5万元。同时,还确认被告严某赔偿原告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新闻推荐
广德讯(郑婧 胡静云)“*”作为邪教组织已依法被取缔,黄某明知“*”为邪教组织,却仍痴迷其中,为其散发传单。最终,黄某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检察院...
广德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广德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