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依据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调整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广德县从2016年1月1日起,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进行了调整。
调整住院起付线
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标准调整为: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一级医院100元。
调整转诊转院治疗个人先自付比例
参保职工经批准转往本市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个人先自付比例提高到10%(其中恶性肿瘤、器官移植、肾透析个人先自付比例为5%);经批准转诊到本市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认定以住院发票盖税务监制章并结合医疗机构实际性质为依据),个人先自付比例提高到20%。未经批准转诊到本市区域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个人先自付比例提高到25%。
(刘锋)
新闻推荐
【投票规则】1.投票人直接将刊登在《今日广德》报上的选票剪下,按要求填写后进行投票,复制、复印选票无效;2.请在所选候选人姓名后的空格栏内划“√",每张选票选足10人,多选或少选均...
广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