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怀孕期间在医生的建议下向公司请假受阻,又应该怎么办呢?
近日,便有市民向记者和律师表述了孕期请假时碰到的烦恼:“我妻子在广德县开发区某企业工作三年了,如今因怀孕后反应过大,医生要求卧床休息,但我们拿着病历卡和检查结果去请假时,企业主管却不愿意批准,并劝我妻子自动离职,可是我妻子并不想放弃这份工作。"
“尽管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都明确了女性在特殊时期享有的各种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案例还是比较常见,但单位在女员工已经怀孕,并在医院的建议下请病假休息时,不予批准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县宣广律师所罗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员工宜保留相关证据,依程序上交请假申请,然后按照医嘱休息或治疗即可。只要员工不辞职,公司即使辞退,员工也有权获得补偿金和赔偿金。
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孕妇朋友,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和维权意识,不仅要保存好请假条、检查单、医生证明等证据,更要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张秀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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