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张继超 李磊)“你们谁丢钱包啦?”保安老宋在泾县医院的大厅里喊道。“哎呀,我的钱包不见了!”一位年轻人神色紧张的叫道。在老宋的帮助下,偷钱包的老周被抓到了。4月15日,泾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老周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2年12月27日,老周来到泾县吃喜酒,吃完后发现自己的肚子很痛,怀疑是吃坏了肚子就去县医院看看。医生给他量血压时,他看到前面一个年轻人口袋里的钱包露在外面,像是要掉的样子。老周的心里便开始盘算趁着没人将钱包拿走,于是他向钱包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拿到钱包后,他很慌张,颤抖着用外套将钱包包着走到垃圾桶旁,取出里面的钱,将钱包扔进了垃圾桶,出门打的走了。殊不知,这一异常举动被医院的保安老宋看在了眼里,细心的他记下了出租车的车牌号,回到大厅询问谁丢了钱包,遂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随后,尽职的老宋联系了出租车公司,问到了老周的去向,得知其去了老县医院,遂又打电话给老县医院的保安将其抓获。人赃俱获,老周百口莫辩,案发后,老周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我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当时怎么就会想到偷别人的钱包呢?”快60岁的老周在法庭里向审判法官哭诉。经查证,老周偷走的钱共计人民币4017.96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周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老周具有坦白、自愿认罪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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