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肖钰娟)如今就业形势严峻,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能够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但有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特点进行诈骗。5月21日,泾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小琴(系化名)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2年上半年,被告人小琴与刘某相识。2012年8月,小琴得知刘某的女儿无稳定工作,便谎称能介绍其女儿到泾县移动公司工作,并以到移动公司工作需交押金、服装费等为由,收取刘某现金7300元。2012年10月,小琴欺骗刘某,称可以帮助刘某购买到移动公司一套闲置房,以交购房款为由收取了刘某现金4.3万余元。期间,刘某多次催促小琴落实其女儿工作和房子的事,但小琴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刘某多次要求被告人小琴退款无果,遂报案。据查明,除2012年10月某日,小琴要求刘某交款时,因其现金不足,小琴替刘某支付了900元,小琴实际共骗取刘某人民币49720元。被告人小琴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所骗赃款主要用于家庭及本人生活支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497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小琴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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