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 近年来,泾县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文化强县”建设重要内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广覆盖、求实效、可持续的发展新阶段。
泾县拥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841处(全省第三位,全市第一位),其中国保单位5处、省保单位10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处,中国景观村落、中国传统村落各2处,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2处,博物馆(纪念馆)6处。宣纸制作技艺是全省唯一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宣笔制作技艺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入选省级非遗名录5项。面对如此众多的文化遗产,该县科学论证,规划先行。县文化部门克服资金困难,多方筹资启动规划编制工作。黄田村古建筑群、水西双塔两处国保单位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黄田村古建筑群内的7处单体古建、水西双塔的小方塔、查济二甲祠、云岭中共中央东南局旧址的维修方案及查济古建筑群消防方案已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经过实地调研和严格筛选,对非遗项目及传承人抢救性采录,建立泾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保护民间绝活。在此基础上,编制项目,积极申报。年初,黄田村古建筑群作为南方古民居村落的代表被列入国家文物局2013年启动实施的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全国仅3处),计划三年投入维修保护资金1亿多元。桃花潭镇翟氏宗祠维修方案通过省局审查,工程已于2013年8月开工。查济古建筑群内的德公厅屋、洪公祠维修工程顺利通过省局验收,被评定为合格工程。王稼祥故居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确定茂林花砖制作技艺、榔桥木梳制作技艺等七项申报第四批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3年,泾县共争取各类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补助资金5000多万元,较之前几年有了几何数的增长。
与此同时,该县健全机制,夯实基础。调整成立了泾县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成立县文物局(副科级)和黄田景区管理处(正科级)。实施县保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统一悬挂保护标志牌。制定出台了《泾县文物保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县政府公布实施了《泾县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和《泾县古民居流转保护利用暂行办法》。加强传习基地建设,高度重视和培养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保传承经费及时发放到位。
为确保县内各级文保单位的安全,该县还通过公开信、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强化文物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开展16次安全检查和28次执法巡查,并在汛期和国庆期间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4起擅自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进行违法建设和1起文物举报案件进行了查处,协助公安部门对一起涉案文物进行了鉴定。(甘胜利 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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