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 近年来,泾县法院积极为居民营造绿色、稳定的消费环境,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重视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非诉执行案件。由行政职能部门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及时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维护消费市场秩序。
建立司法调解与行业、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该院制定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意见,并从2012年开始,与泾县工商局(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守法意识。在3·15等时间节点深入街头、社区等开展维权宣传,接受法律咨询,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定期到消协等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和诉调对接等知识。
继续推行便民服务站和法制联络员。在10个县直单位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在矛盾比较集中的部门和乡镇设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并逐步将便民诉讼服务点布局至行政村,与镇政府、各司法所职能优势互补。同时,选派7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村法制联络员。 (乔文君 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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