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讯(叶振林)同学时期互生情愫,多年后两人喜结连理,无奈生活打败爱情,婚姻难以持续。日前,泾县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丈夫左某与妻子周某达成离婚协议。
左某与周某系初中同学。年初,双方确立恋爱关系,同年7月,两人领取了结婚证。年1月,周某诞下一子,现在读小学。婚后,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久而久之,夫妻俩的感情渐渐变淡。年8月日,周某在双方发生争吵过程中不慎从楼上摔下,导致身体骨折,并入院治疗。出院后,周某便回到娘家居住,与左某分居至今。孩子一直随左某生活,放假期间,周某将小孩接到自己身边。年3月9日,周某曾起诉离婚,因左某未出庭,无法协商离婚,故申请撤诉。几个月后,周某感到和好无望,遂于月日再次起诉,坚决要求离婚。
经法院庭前调解,左某觉得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同意与周某离婚。双方约定婚生子由左某抚养,周某不承担抚养费,并放弃陪嫁物品。昔日恩爱夫妻劳燕分飞,重回同学情谊互不埋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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