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早在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丹阳郡郡治就设在宛陵(今宣州区)。晋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析丹阳郡置宣城郡,自此宣城一直作为州、郡一级政区存在。二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令宣城市人文景观众多,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各类古建筑资源丰富。众多的古建筑,成为宣城市一份难得的财富,也让宣城市不得不面对如何做好保护工作,让这些古建筑在新时期再次“活”起来的严峻现实。
现状:
数量众多,但状况不理想
“现在宣城市登记并上报国家备案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392处,其中,古建筑1812处。”谈起不可移动文物和古建筑的数量,市文物局局长刘政是如数家珍。而据了解,目前全市1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达11处,5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古建筑更是达到了35处。
根据《文物保护法》界定,文物可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二大类。其中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古建筑包括:宅第民居、桥涵码头、坛庙祠堂、亭台楼阙、寺观塔幢等。
为切实摸清宣城市文物现状,在2007年7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宣城市文物部门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为契机,对全市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分布及保存状况进行了全面的摸底.
“古建筑呈现遍地开花,各有特色的特点。”刘政告诉记者,通过调查摸底发现,作为徽文化发源地的宣城市,古建筑占全市不可移动文物的75%以上,其中现存的皖南徽派古建筑有1000余幢,多分布在泾县、绩溪、旌德三地,时代从明代早期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且各自的特色鲜明,组成一条连续的发展、演变脉络,充分体现了皖南民居的演化过程。在全市的各条河流上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桥梁300余座,时代贯穿明、清,同时宣城市境内还有比肩耸立的广教寺双塔和水西双塔,建筑特点独特的九层六面景德寺塔等。
虽说数量众多,但记者在《宣城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对古建筑的损坏变化原因分析和现存状况、现状评估分析中却发现:由于日晒雨淋,历经战火,民宅、祠堂木制结构腐朽,以及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对古建筑的部分破坏,加上石、木构件的被盗等原因,导致对古建筑的本体都造成了很大的破坏。普查的共1981处古建筑中,已消失169处;消失的古建筑占建筑类总数的9%。古建筑现状一般的有723处,占此类总数的40%;较差的有137处,占此类总数的7.5%;差的有19处,占此类总数的0.7%。综合下来现状一般、较差和差的比例达到48.2%,接近一半,可以说宣城市古建筑的现状并不理想。
保护:
措施不断,但仍显乏力
龙溪塔位于宣州区狸桥镇内,这座相传始建于东吴赤乌二年的镇江宝塔,在2013年的1月29日,做为国内首例古塔整体平移的工程,吸引了各地媒体的目光。
“上世纪开始情况堪忧,四层朝东北倾斜,很危险。”回忆起龙溪塔维修前的情形,宣州区文物局局长芮峰仍然是心有余悸。
多年来,维修龙溪塔的声音一直不断出现,甚至有当地村民提出凑钱买水泥进行维修这一不符合“现实”的意见,但那时的龙溪塔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宣州区来承担维修费用,实在挤不出钱的财政现状,却令龙溪塔的维修工作一拖再拖。
2010年,龙溪塔到了不修就要倒的困境,经宣州区政府批准进行抢救性维修。维修工作于2011年6月22日开始动工,于2012年7月验收合格。在维修的过程中,龙溪塔被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如果说维修让龙溪塔获得了新生,那接着而来的平移则令龙溪塔显得更加耀眼。
2011年11月22日,水阳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工程开工。由于退堤需要,龙溪塔的去留问题再次摆在众人的面前。
“一个是原址保护,把龙溪塔放在开拓后的水阳江江心,做为江心塔。另一个是异地保护,将塔整体平移到新修后的河堤上。”芮峰告诉记者,水阳江开卡工程启动之后,经过省市区各级文物、水利等部门的反复论证后,决定对龙溪塔实施异地保护,即向东北方向平移129米,以最大程度保留塔的原貌。2013年1月29日,在经过三个月紧张的前期施工后龙溪塔开始平移启动,并于2月24日平移成功。
“可以说达到了最好的结果。”芮峰告诉记者,现在龙溪塔的周边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之中,文物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龙溪塔的保护力度,让龙溪塔能够得到长久的保护。
借着天时地利人和的良好时机,龙溪塔实现了维修和平移,迎来了新生,但记者在采访中却发现,宣城市在古建筑的保护措施上仍然显得非常的乏力。
乏力的第一个原因来自于经费的短缺。据了解,虽然在2013年,宣城市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项目18个,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5989万元。但数量庞大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依然存在着经费不足的问题。资金的不足,导致宣城市文物部门只好“先救命后治病”,对状况堪忧的文物实行抢救性维修,而日常的维护显得很不足,往往存在这里刚修好,那里就坏了的情况。
第二个原因是产权的私有化。据了解,目前宣城市不可移动文物中所有权归私人所有的占总数的49%左右,而古建筑私有化的比例则更高。古建筑的私有化,导致管理部门无法有效控制和管理。而不少群众因高额的维修费用不愿意维修,甚至变卖老房子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由于私有化,在文物部门的保护过程中还出现了产权人的不支持和不配合的情况。
此外,文物保护机制不健全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对破坏者缺少有效制约手段,公共保护意识淡薄等因素,也导致宣城市古建筑在保护中困难重重。
展望:
“用”起来才能“活”起来
自黄田村古建筑群被确定为国家文物保护样板工程以来,泾县文物局副局长甘胜利就把工作地点搬到了榔桥镇黄田村内。
泾县榔桥镇黄田村始建于北宋嘉佑年间,现村内仍保存有多达100余栋的古民居。悠久的历史、众多的古建筑,加之优美的自然环境,让这个皖南小山村殊荣备至:2006年“黄田村古建筑群”被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田村先后获得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第二届中国景观村落、首批中国传统村落等称号。去年6月“黄田村古建筑群”更是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三个文物保护国家样板工程中的一个。
“去年完成了前期工作,今年1月完成招投标,4月份开始施工”。甘胜利告诉记者,现在东新桥和思永堂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的施工之中。据了解,文物部门将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包括思永堂、东新桥等7个古建筑的修复工作,同时还将启动环境整治、展示利用等项目,最终实现到2030年,文物保护、利用与当地经济发展相互协调,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发展的目标。
“实现保护和利用这一目标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甘胜利坦言,样板工程的实施,给黄田带来了新的“活力”,但真正做到利用并没有那么简单。“打个比方,从保护的角度,古民居中就没有卫生间,但如果要利用,卫生间就少不了。还有配套的防雷、消防等规划编制,如何处理与所有权人的关系等,这些都是利用中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文物工作者,刘政认为古建筑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利用,也只有这样古建筑才能够永久的“活”下去,他告诉记者,现在绩溪龙川、旌德江村、泾县查济等地已经逐渐的走上了保护和利用有机结合的道路,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吸引了大量的游客,产生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记者同时了解到,宣城市各地也将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摆上了议事日程,如泾县出台了《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鼓励各种社会资金参与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和利用中来,并通过流转等途径,进行产权或使用权的合理化调整。绩溪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开发、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龙川古村落的保护力度。旌德县早在2003年就出台了《旌德县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宣城市决定用三年时间,大力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八大工程”,其中古建筑、古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就名列其中。根据计划,宣城市将以古建筑、古遗址、古村落为载体,对市域范围内19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1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在保护的前提下做到合理、永续利用。目前《宣城古建筑、古遗址保护与发展规划》已经过多轮审查。相信伴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宣城市众多的古建筑将在不断保护“活”起来的同时,也能得到更好“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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