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 宁国新闻 郎溪新闻 广德新闻 泾县新闻 绩溪新闻 旌德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宣城市 > 绩溪新闻 > 正文

绩溪发布城市规划 区内农民建房新规

来源:宣城日报 2016-03-15 10:42   https://www.yybnet.net/

绩溪讯 为加强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日前,绩溪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绩溪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

严格建房对象。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房的农民必须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常住居民,且符合政府规定的农民才可以申请建房。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住宅,凡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改变使用性质、或者赠与他人的,不得再申请建房。城镇居民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

严把审批程序。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使用集体土地进行新建、扩建的,必须依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宅基地审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由所在村(组)召开村(组)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土部门和相关部门签署意见,报县政府审核批准。

严格面积标准。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建住宅,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三人及以下的人均占地不超过30平方米;四人的每户占地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五人以上的每户占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县规划局负责提供不同规格的农民建房设计图纸样本,供农户选择,在建房规划审批时加以审定,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严格责任追究。农民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房,按违法建设处理。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建住房的,由县国土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按非法转让土地处理。

严格约束机制。农民申请建房,有关部门不得违规收费;依法应当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周明助)

新闻推荐

走村进户讲法规

日前,绩溪县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人员走进绩溪县华阳镇高迁村,结合当前最新法律法规,向村民普及税法知识。本报记者&n...

绩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绩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古村旗袍秀2016-04-07 23:04
评论:(绩溪发布城市规划 区内农民建房新规)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