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绩溪县,提起高玉梅,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个县司法局法援中心主任因为心肠软、骨头硬,敢给老百姓办事,很受大家敬重。
“法律援助就是政府为社会贫弱提供的‘法律低保\’,我们法律援助工作者就是要做困难群众的法律代言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高玉梅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撒播正义
在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一个难题,许多困难群众并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一机构,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且没有能力打官司时,往往只能忍气吞声。
曾在绩溪登源河龙川溪河治理工程务工的44名民工,因未拿到工资血汗钱,到绩溪县政府集体上访,请求政府帮助讨回工资。信访部门引导民工们申请法律援助,但当时民工们心里都直打鼓,觉得法律援助恐怕靠不住,并不愿意走法援这一途径。
高玉梅接案后,立刻热情接待了上访民工,并在当日完成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律师等办理程序。如此快的效率,让踟蹰的民工本来的想法开始动摇。不到20天,拖欠2年已久的工资纷纷打到大家账户,这让44名务工人员激动得热泪盈眶。“法律援助就是做困难群众的‘代言人\’,要让正义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援助一个人,温暖一家人,振奋一群人。”高玉梅说。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法律援助中心,了解了法律援助,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保障自己。“自从这件事情过后,以前曾经对法律不信赖的群众也都能主动上门询法找法。这也坚定了自己做好法援工作的信心。”
播种温暖
因工作的原因,法律援助工作者经常像个“救火队长”一样长期坚守在主张公道、伸张正义的第一线。工作中,高玉梅总是以女性特有的爱心耐心,去温暖每位来访群众。
2011年6月7日,年仅六岁的女童张某跟随父母从宣城来绩溪看望外婆,下车时不幸与一辆急驶的汽车相撞,最终重伤昏迷成了植物人。抢救,医治,很快9万余元的医疗费就花光了,此时的张某一家已经家徒四壁,而车主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女童的后续手术费用成了大难题。
面对这样一个幼小可怜的生命,高玉梅暗下决心,一定要用法律援助为其点燃生命希望之火。通过案情了解,走访了张某的主治医生,并综合考虑处理意愿,制订了可行的承办方案,第一次维权判决就赔偿近13万元,为后续治疗提供了保障。
虽然案件处理到此,法律援助也可以成功结案了,但作为一位母亲,女童的治疗问题却紧紧地牵着高玉梅的心,她何时才能苏醒还无法确定,后续的医疗费用仍是个无底洞。
为此,高玉梅决定对此案进行跟踪办理,并主动联系省电视台来到小女孩所治疗的医院录制《梦圆小女孩》专题节目,呼吁社会伸出援手。此案经长达两年的多次维权,共为张某争取到了92万余元的赔偿费用。
星火燎原
法律援助工作主要面对的是老弱病残的困难群众,高玉梅始终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接待服务中都以微笑面对,热情接待并耐心地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交心,让他们闹心而来满意而归。
工作以来,她建章立制,完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先后指导建立了24个法援工作站,全面实现法援办案网上受理申请、审批;由她经办受理、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接待法律咨询7万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想起自己的工作经历,高玉梅坦言这一桩桩法律援助案的案情可能并不复杂,也不轰轰烈烈,但却就是这一件件小事,解了百姓的燃眉之急,温暖了他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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