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讯(邵守磊)近日,绩溪县扬溪派出所辖区一小轿车在路边发生自燃,在扬溪派出所民警与县消防大队联合扑救下,事故得到了妥善处理。
8月2日上午,天气炎热,室外温度高达三十多度,绩溪县公安局扬溪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开展巡逻,在走到S215省道扬溪街路段时,民警发现前方路边一辆黑色轿车冒着大火,旁边围观不少人,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才知道是车子自燃了,车子的油箱已经烧破了,汽油流了一地,民警一方面迅速将情况报告给了县局指挥中心,并紧急疏散路边围观人员,另一方面会同赶来的扬溪交管中队对双向车辆进行临时疏导停靠,远离起火车辆。民警先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但是效果不大,不一会儿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民警配合消防人员,经过将近半小时努力,成功将车子上的火扑灭,由于火势过大,车子被烧得只剩车架子,所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
据该车车主王某说,当日上午其开车到此处时,发现车子前面冒烟了,于是就赶紧停下车去打了两桶水,准备用水浇灭,没想到水浇了下去不仅没有用,火势瞬间又大了,不一会整个车都烧起来了,后经调查了解此次自燃事故是因车辆年久失修,线路老化,加上车内有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经过高温暴晒直接导致车辆发生自燃事故。
夏季高温天气,民警在此提醒广大车主,要对自己的爱车做好日常检查,不要私自改装车辆,不要在车内放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要配备消防灭火器,以便发生自燃事故时可以及时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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