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夏镇:流动法制课堂
“五五”普法期间,针对渔民的生活特点,组建了东夏镇渔民普法宣传队,开展法律进渔村活动,湖面上、渔船里都是宣传法制的课堂。
(东夏镇司法所)
幸福乡:聘村法律顾问
围绕新农村建设,郎溪县幸福乡在“五五”普法期间,将普法与创建“民主法治村”有机结合,建立了村法律顾问,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的职能延伸到乡村。目前,全乡5个村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人员3人。 (幸福乡司法所)
凌笪乡:校园宣传多样
郎溪县凌笪乡有1000多名中小学生,“五五”普法中,该乡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配备法制副校长。目前全乡已实现100%的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为学生上法制课2次以上,受训中小学生达1000余名。 (凌笪乡司法所)
十字镇:法护三峡移民
十字镇是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徽省首批扩权强镇试点镇。镇里针对三峡移民这一特殊群体,在他们进驻安置点时,就通过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开始进行入户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使他们合法维权。镇里还通过长期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工作,实现了三峡移民“搬得进、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
(十字镇司法所)
涛城镇:力促企业学法
郎溪县涛城镇有民营企业23家,职工近2000余人,为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的开展,该镇针对私人企业的特点,分管领导携同司法所人员多次深入企业,首先对企业业主进行法制宣传,使他们明确“经管人员及职工法律意识的提高,对增强职工遵纪守法、规范履职、减少各类矛盾,促进企业发展有好处”。在此基础上,该镇下发了《涛城镇私人企业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意见》,举办了企业法律宣传骨干培训班。同时,确定东兴公司为民营企业普法示范点,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涛城镇司法所)
梅渚镇:学用两者结合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梅渚镇狠抓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抓”字。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并形成制度,抓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抓机关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使全镇党员干部熟练掌握、运用法律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学法中用法、用法中学法”。 (梅渚镇司法所)
飞里乡:推进平安创建
郎溪县飞里乡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平安飞里”建设,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清理了全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三无产品,取缔了一批无证户,并对部分安全不合格的学校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任书,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中,乡里规范了社区商户的乱搭乱建行为。
(飞里乡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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