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无生产许可、无环评、无营业证,便擅自进行化工废料加工,造成污水流进水库。 8月14日,记者从宣城获悉,经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两名无证生产的老板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批准逮捕。
今年36岁的陈延国,是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人。 2012年8月,陈延国准备开办一家甲醇加工厂,经人介绍,陈延国来到郎溪县开发区复兴村,将一处废旧花炮厂房租下。随后,陈延国邀请了老乡钱德新入股,钱德新投资20万元,占25%股份。资金准备就绪后,两人便开始采购反应釜、机电等生产设备,并招聘工人等。2013年5月,陈延国的工厂开始投入生产,江苏宜兴一家工厂将原材料运来后,由陈延国进行加工、提取甲醇,每桶加工费70元。然而生产不到20天,因群众举报,陈延国的工厂便被郎溪县环保局和安监局查封,被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恢复原状。“我没有到工商局申请执照,也没有到环保局做环评,我们什么手续都没有。 ”陈延国说。工厂被查封后,厂里的机器也没有拆除,污水存放在污水池中,未作任何善后处理。今年1至3月,江苏宜兴的化工厂先后又将两三百桶原材料,运到陈延国的加工厂。“就放在我厂里空地里,也没有处理这些废料。 ”陈延国说。
在陈延国的加工厂不远处,便是郎溪县梅红水库,该水库是郎溪县梅渚自来水厂的取水处。今年7月,自来水厂员工发现水库出现大量死鱼后,找到水库上游的一条水沟。水沟的水是黑色的,且有刺鼻的气味。顺着水沟,工作人员找到了陈延国的加工厂。原来,工厂的污水渗过院墙,流到院外的水塘,后顺着水沟流至300余米处的梅红水库。收款收据显示,陈延国、钱德新的无证化工厂共购进原料3103桶,处置危险废物的总量约600吨。经环境检测,厂区内储存的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厂外流出的污水已超出综合排放标准限值,对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费玲王芳记者袁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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