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的一天傍晚,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110报警,在县城宁芜路与伍员路交汇处,一辆电动三轮车将路边一行人撞倒后逃逸。接警后,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调查。仅仅过了一夜时间,民警就迅速侦破了这起案件,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车窗玻璃上的两个字
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据现场目击者表示,只看到了撞人的电动三轮车是一辆送货的三轮车,而且三轮车肇事后沿伍员路向东逃逸,此外就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事故处理民警又在周边进行了走访,并调取了相关的监控。经过调查民警发现,当晚18点52分,一辆送货的三轮车由宁芜路与伍员路交叉口向伍员东路行驶,最终在19点02分消失在晚间的车流里。结合案发时间,民警判断这辆三轮车有重大嫌疑。
由于目击者过少,画面又不够清晰,民警只发现该车车窗玻璃上方有五个字,并最终确定了这五个字中的第三个字是“特”,第四个字是“红”。看来查找这辆三轮车的线索,得从这两个字上面下功夫。
连夜排查有发现
带着这两个字的电动三轮车究竟是从什么地方出发的?出发后是准备送货还是干什么呢?车辆玻璃上方的几个字究竟是店家的名字还是贴上去的广告?一个个疑问萦绕在民警的心头……
民警再次开展了详细的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前十分钟有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中港路和宁芜路交叉口进入,向北行驶到事故发生地点。由于这个时间段内路过此地的这类电动三轮车只有这一辆,民警分析这辆三轮车应该是从附近的中港路或者宁芜路附近出发的。
民警随后对中港路和宁芜路的沿街店面进行了仔细查看,对于含有“特”、“红”字样的店面尤其注意。经过连夜的搜寻,民警果真在路边发现了一家名为“百丽特灯饰”的店面。此时,时间已经接近黎明,虽然第四个字没有对上,但是会不会就是这家店呢?
广告果真被人撕掉了
第二天一大早,待路上的沿街店面开张之后,民警们对该店面进行了调查,发现这家店面有四辆电动三轮车,其中三辆车的车身上都贴有“百丽特灯饰”字样的广告纸,唯独有一辆三轮车上没有广告,但这辆车上有着明显刚刚撕掉广告的痕迹,并且在车身上还发现了新鲜的碰撞痕迹。
面对民警的询问,最初这辆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谎称广告纸是晚上回家后停在住处外的马路上被人撕掉的。最终,在证据面前,驾驶人还是承认了肇事逃逸的事实。
原来前一天晚上,肇事者吃完晚饭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到城区的一个小区取工具,当车辆行驶到事故发生地时,一不小心将路边的一名行人撞倒并造成这名行人软组织挫伤。行人倒地后大声呼救,肇事者心惊胆战的驾驶电动三轮车逃逸,在附近绕了几圈后,逃到自己的家中,并在第二天上班前将车上的广告贴纸撕下,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调查。
民警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原来由于天黑、光线模糊,三轮车广告上的第三个字的确是“特”,但是第四个字其实是“灯”。凭着这个“特”字,民警在案发后仅仅13小时就成功破获了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交通肇事人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于15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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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郎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