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钱宏艳 韩瀚 记者 利成志)王大和王二系郎溪县梅渚镇的两个堂兄弟,2013年二人一同前往上海某物流公司从事驾驶工作。在他人的怂恿下,一时被金钱利益所诱惑,伙同其他几名驾驶员,在从物流公司运输沥青至目的地的过程中,多次将车上装载的部分沥青变卖至沥青收购点,并从中获利数万元。
2014年4月11日经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分别判处王大和王二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十个月。案发后王家两兄弟及时认清到自己的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及时退缴违法所得,最终王家两兄弟因职务侵占罪,被判缓刑一年。梅渚司法所作为王家兄弟户籍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对二人进行矫正管理。
刚入矫时二人不以为然,认为变卖沥青的行为是物流运输行业不公开的秘密,只是自己运气不好才被发现,现在不过是缓刑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了端正二人的矫正态度,让二人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梅渚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找二人谈心、到二人家中走访,掌握了二人的家庭情况、生活背景及有没有困难需要帮助解决。
走访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弟弟王二结婚不久,年轻的妻子生下儿子后,被医院确诊为红斑狼疮,孩子的奶粉、尿布费,妻子每月高额的医药费让他压力倍增,这也是王二偷卖沥青的主要原因。
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王大和王二不能离开郎溪县范围,兄弟二人合伙购买了一辆货车,平时跑跑运输,二人分白天和夜里两班倒,尽管如此,王二家还是入不敷出。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民政所,及时为其办理了大病救助、低保,为此王二深受感动。从那以后,王大、王二每周五准时打电话到司法所汇报工作,每月及时提交思想汇报,主动找司法所工作人员谈心,每月组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时,王大和王二更是积极参与,认真完成。
今年4月28日,王大和王二如期解除社区矫正,都表示从今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用自己的合法劳动收入养活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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