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4日,郎溪县检察院侦查终结一起4名村官涉嫌贪污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2008年2月份,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在担任县经济开发区金桥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淳某喜在担任该村委会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建平镇政府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过程中,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金桥村委会原主任汪某堂、原副主任、原会计夏某根将属于村集体的6万元征地补偿款私分,每人得款1.5万元;2009年初,尝到“甜头”的刘某华等4人以同样方式私分征地补偿款共计4万元,每人得款1万元。4人前后两次共计私分征地补偿款10万元,每人得款2.5万元。
为防止私分征地补偿款败露,刘某华等4人共同商定,由会计夏某根制作虚假会议记录来应付上级检查,以此掩盖、隐瞒犯罪事实。迫于反腐形式上的压力,近日,4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贪污的犯罪事实,并已退缴全部赃款。
目前,此案已移送审查起诉。费玲 孙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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