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地适应县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实践需要,近日,郎溪县法院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正式更名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据了解,近年来,郎溪县法院在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过程中,一直注重加强对污染土壤、污染水源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的审理,注重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作为依法裁判的重要因素综合考量,成功审结了辖区内几起影响较大的环境污染与保护案件。其中尤以在审理许某诉郎溪县某化工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件中,由于认定事实清楚,裁判公正、合法,说理清晰、透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环境保护案例,于今年4月在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举办的“环境司法,生态文明”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更名后的郎溪县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将依法受理涉环境侵权、国土和其他资源保护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污染环境行为案件的审理力度,加强对土地、矿产、水源、森林等自然资源的保护。王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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