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胡明兵
近年来,本报曾多次关注出嫁女利益被损害事件,这边,郎溪县出嫁女刚通过努力艰难地为自己赢得了说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那边,很快就有利辛县出嫁女向本报记者反映,当地正在进行拆迁,可镇政府却并没有把她们一帮出嫁女列入安置之列,唯一的理由就是——她们都已经出嫁,是嫁出去的女儿。
8月30日,李雪侠等数名出嫁女来到报社,讲述了她们的遭遇。
李雪侠是利辛县城关镇城东村大李庄人,今年37岁,自小父母双亡,跟着哥哥姐姐一起长大,2007年结婚,2008年生育一女,2010年离婚,女儿随她一起生活。李雪侠说,结婚之后,她户口一直还在娘家城东村大李庄,没有迁走。在前夫家里她没有土地,“前夫是非农户口,连他自己都没土地,我怎么可能分得土地? ”她此前也没享受过任何拆迁安置,和前夫离婚后,她又回到娘家居住,直到2012年拆迁。
拆迁后,她和女儿无处居住,只能四处租房,每月打工的微薄收入实在难以为继。听说拆迁之后,政府不安置她,她感到接受不了,天都快塌了,这让她和女儿以后如何生存?她了解到,镇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是,嫁过来的媳妇、新生儿,每人都能获得50平方米的安置房,可她们出嫁女却没有,虽然还是当地居民。
“男人离婚后,前妻户口没迁走,可以获得安置,现任妻子带来的孩子也可以获得安置,为什么我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却得不到安置? ”对此,李雪侠无法理解。她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
和李雪侠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武晓娟等数名出嫁女,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她们经常结伴信访,多次找到镇领导、县领导,但答复让她们看不到希望,她们认为唯一的出路是只有不停信访。
9月2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利辛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黄振军,就此事,他介绍说,因为孩子上学方便等原因,整个城关镇估计有很多出嫁女户口没迁走,数量很多。现在拆迁了,她们要求安置,目前安置工作还没开始,以后,将对照利辛县的21号文件进行安置。但21号文件规定,出嫁女户口没迁走的不予安置。因为这个群体比较庞大,县委、县政府也不敢开这个口子。记者提出要黄书记出示一下21号文件,黄书记表示会安排党政办工作人员来办,后记者多次联系该镇党政办,党政办工作人员皆表示无法找到此文。
黄书记的答复印证了李雪侠等人的反映,她们确实被排除在拆迁安置范围之外,而且是利辛县政府下的文件。李雪侠认为,男女平等,这是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的。利辛县政府的文件侵犯了她作为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她和她的姐妹们将继续为维护自己的权利奔走。
对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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