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村,灵杰地,民风美,人称奇,本规约,需牢记,多学习,守纪律,施文明,行礼义,宽待人,严律己……”这朗朗上口的“三字经”正是郎溪县梅渚镇大梁村文化墙上的村规民约。
大梁村党总支书记方奖胜介绍说:“2013年上半年,大梁村制定了新的村规民约,用‘三字经\’形式让村规民约变得通俗易懂,让村民用正确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规范来约束自己。”
有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并且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效果。来到大梁村安苑新村,家门口乱堆乱放的闲置物消失了,眼前错落有致的居民楼、宽阔整洁的水泥路、别具一格的绿化带,这些都让人感觉置身在徽式园林之中。村民孙兴炳说:“以前垃圾是出门就倒,也不管脏不脏。现在如果你乱倒垃圾,村民们看见了都不答应。”“既然有村规民约,我们就要尽力去遵从,像教育小孩,我一直都要求尊老,对老人好以后咱们的子女才会孝敬我们。”家住安苑新村的秦大姐介绍,她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在孝顺父母邻里相处方面更要做好榜样,像村规民约上说的敬老人,尊伦理,宽待人,严律己。
石红芳是大梁村赵家湾村民组村民,也是大梁村孝老爱亲的典范。石红芳婆婆常年身体不好,她就省吃俭用把省下来的钱用来改善婆婆的饮食,常常是婆婆吃过后她再吃,三十年如一日的照顾着家中体弱多病的婆婆。如今,在石红芳的悉心照料下,老人身体健康,村里面都夸石红芳是个孝敬的好儿媳。
方奖胜说:“农村经济要发展,村民们的道德素质更要提高,在经济发展的途中不能迷茫在利益中,邻里要注重关爱弱势群体,互帮互助。”村规民约将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村民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能够更好地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实现自我管理,有效提高村民道德素养,构建良好的村规风俗。
农村生活方式在变,要“管”的东西越来越多。农村有很多事情,上升不到法律层面,运用行政手段,效果不一定理想。在基层治理尤其是村庄治理中,大家越来越觉得仅靠行政管理这只“有形的手”远远不够,还要借助乡村道德约束这只“无形的手”。方奖胜告诉记者。“村规民约的制定就是要通过村民之间的契约,既可彰显村民的公共意志,也能降低政府社会治理成本。”
除了大梁村,梅渚镇黎明村、镇东村、定埠村、桃园村、中房村、周家村其他六个行政村也都有了自己的村规民约,各个村民组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内容不一的“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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