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韩瀚)2015年12月底,郎溪县梅渚镇的村民张某因孙女生病,带她到街上打点滴。张某与孙女行走至该诊所院内水房附近一小斜坡处,不幸意外摔倒致右腓骨骨折。张某就此事多次与该诊所交涉,但赔偿问题双方始终达不成和解。2016年2月初,张某在家人的搀扶下来到梅渚司法所,要求调解员为她解决此纠纷。
在调解中,该诊所的态度是只愿意部分赔偿,最多只赔偿1000元,不行就诉讼解决。在这种情况下,调解员再次找到该诊所负责人,从人情世故和法律角度为其计算诉讼成本与社会影响。
2016年2月24日,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认为,病人前来就诊,该诊所应就诊所范围内的环境安全负有管理责任,该水房附近地面常年长有青苔,有造成过往人员的摔伤可能性,但是该诊所没有尽到必要的管理义务,最终造成张某不幸骨折,因此该诊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过反复做双方的工作,最后达成协议:该诊所一次性赔付张某各种费用3500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张某自行承担,本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葛,双方当场履行了协议。
新闻推荐
本报讯(樊义君 记者 利成志)2月下旬,郎溪县建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随后县人民法院发出了一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这是该镇今年第一份...
郎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郎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