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挣钱,就要靠诚实劳动。编织谎言骗得商家货物,再转手卖掉,用这样的伎俩“挣钱”,换来的只能是冰冷的手铐。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大顺(化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想赚钱想出了“歪点子”
1988年出生的大顺是郎溪城郊的某镇村民,年富力强,会木工手艺,本应处于人生最精彩的阶段,但大顺似乎对工作不上心,热衷于泡麻将馆。时间久了,口袋也空了,怎样才能快速来钱呢?他想出了“歪点子”。
2014年12月2日,大顺前往郎溪县的建材城,走进一家木业店,谎称自己是房产公司的采购商,需要采购木料用于房产公司的样板房、精装房装修工程,与店家谈好以每捆65元的价格订购150捆木料,另以每张65元的价格订购40张面板。接着,他又走进另一家木业店,以相同的理由、相同的价格向店家订购182捆木料。在两家木业店,大顺都承诺一周内付款。
“预购”木材“卖”给回收店
谈完“采购”事宜,大顺离开建材城,找到一家拆迁废旧材料回收店,仍然谎称自己是房产公司的采购商,准备将工地上多余的木料卖给回收店。
第二天上午,两家木业店依照约定,将木料堆放在房产公司工地大门外。待木业店送货员离开后,大顺随即联系回收店店主来看货,谈妥以每捆40元的价格将木料卖给回收店。因大顺称自己急着要赶回宣城,回收店店主在运走大约一半的木料时,即向大顺支付了13000元货款。拿到现金的大顺刚刚离开,第二家木业店老板恰巧从这里经过,向正忙着搬运的回收店老板了解情况。直到这时,两人才发现被骗了。在电话中得知事情已经败露的大顺仍拒不悔改,说自己已到宣城,并干脆将电话关机了。
“购买”烟酒转“卖”给别家超市
尝到甜头的大顺,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找到了一条生财捷径。同月21日,大顺到本镇一家超市,谎称自己结婚需要购买烟酒,向超市老板订购10箱白酒(每箱1740元)和30条香烟(每条410元)。随后,他又到该镇的另一家超市,称自己有白酒、香烟,让超市老板帮其代销。
次日中午,大顺到第一家超市取货时,说自己将钱用于办结婚酒席,赊走上述烟酒及另1条价值650元的香烟,承诺当晚先付5000元。下午,大顺以急需用钱为由,以400元的价格将29条香烟卖给了第二家超市。当晚,因大顺未按约定付款,且无法联系,第一家超市老板到处寻找大顺,后在一麻将馆里找到大顺。大顺被迫将未卖掉的10箱白酒和拼凑出的12000元香烟款退还给了超市。
案件审理期间,大顺的父亲代替大顺退赔了两家受骗木业店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大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价值5193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郎溪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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