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郎溪县人民法院举行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并旁听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庭审。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郎溪某镇居民梁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9年至2014年期间,梁某以其经营超市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先后向40余人借款,数额达354万余元。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违反国家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且数额巨大,提请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
庭审后,主审法官以案释法,提醒旁听人员要注意区分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任何触犯法律红线的行为终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张佳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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