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 近日,郎溪县消费者魏女士遇到一个令她非常头痛的问题,她的儿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压岁钱在郎溪县某手机店购买了一部699元的手机。魏女士的儿子只有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没有监护人的陪同下,商家出售手机给他,魏女士认为是不对的。魏女士拿着手机找商家要求退货,并且表示可以支付折旧费,但商家拒绝退货。无奈之下,魏女士向郎溪县消保委投诉求助。
接到投诉后,郎溪县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孩子购买生活、学习用品是可以的,但是背着家长买几百元的手机超出其能力范围,所以,孩子私下购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而魏女士在此事中也存在监护过失,需要负一定责任。郎溪县消保委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对此投诉进行调解,手机店负责人最终同意魏女士退货,因小孩已扔掉手机的包装盒,故需在退款中扣除150元的费用,魏女士也表示同意,该投诉得到圆满解决。
郎溪县消保委提醒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要注意辨别消费者的年龄、智力和购买能力是否相当,与未成年人进行大额的商品交易时,应该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谢丹)
新闻推荐
郎溪讯 日前,郎溪县梅渚镇梅定路,一轿车驾驶人因疲劳驾驶,在倒车过程中误将油门当刹车冲入水塘,上演惊魂一幕,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7月30日14时许,郎溪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梅定路发生一起单方事...
郎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郎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