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娟 黄开军)近日,郎溪县司法局建平司法所调解一起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石子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3月2日下午5时30分许,建平镇三岔村村民申某骑二轮摩托车回县城,经过建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三号公路西郊段,正前方来了一辆面包车,为了避让,申某只得骑上路面堆放的石子堆,造成申某受伤以及摩托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申某随即被送往附近医院,导致左腿骨折,睾丸裂口缝37针。这起单方面的交通事故后续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向建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建平司法所首先找到三岔村调委会寻找这堆石子的主人,原来这堆石子是用来包主坟的,了解到是坟主将包坟工程包给了西郊村钱某,司法所组织三岔村调委会和西郊村调委会到西郊村西钱组找到钱某,进行联合调解。调解员了解事情发生经过之后,询问了双方的赔偿要求,但是双方所提要求差距较大。在此情况下,调解员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努力安抚和调整双方的情绪和金额,虽然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差距有一定缩小,但受伤家属表示不满意调解结果,调解员在这种情况下,明确告知了双方当事人人民调解制度的相关规定,首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以失败告终,调解员希望双方当事人能放下争执、以诚待人、以和为贵。
此后,建平司法所经钱某的同意,再次联合两个村调委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给予了双方当事人长时间的冷静思考,司法所干警给予双方释疑答惑,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受伤家属再次提出的赔偿金额逐渐趋于合理。调解员再次帮助双方当事人分析个中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直到双方当事人的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情绪也相对稳定,意向逐渐趋于一致。调解员就此趁热打铁,采用传统的“背靠背”的方式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劝导,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再次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各自都作出了让步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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