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疫苗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明确检查重点。印发了《宣城市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购进渠道是否规范,疫苗经营接种单位是否能提供批检验报告;疫苗经营和预防接种单位是否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建立疫苗储存、运输管理制度;预防接种单位疫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规范,在储存、运输过程中,是否确保了冷链运转;预防接种单位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否按药品不良反应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等五项检查重点。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所有疫苗使用单位树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加强质量管理制度考核,严格遵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疫苗管理制度,接种单位必须有专人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三是突出日常监管。加大对疫苗使用接种单位的检查频次和力度,接种单位收货时应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时间、温度记录等资料,并对疫苗品种、有效期、批签发合格证等内容进行验收,做好收货记录,对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严厉打击非法从事疫苗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疫苗使用安全。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加强与卫生部门的配合,切实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的收集、报告和分析工作,同时,对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不良反应监测专题培训,提高对不良反应的认识。
目前,宣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市区具有资质的批发企业、市区疾控中心以及相关医疗机构的疫苗购进、储存、销售(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全过程的冷链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姚邦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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