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自发布以来,倍受关注。新规中除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于发布之日起实施外,其他内容将于2013年1月1日期正式实施。
日前,记者来到市车管所,就新规的热点、焦点问题,采访了该所有关负责人。
闯红灯罚6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罚12分
根据新规,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的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市车管所教导员张光明表示,闯红灯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对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存在着极大的事故隐患。尤其一些大货车深夜闯红灯的行为存在比较高发态势,处罚从3分提高至6分,能更有效地震慑违法司机,减少闯红灯的行为。新规还规定了,未悬挂或者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
记满12分,5年禁领大客车驾照
新规: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张教导员解释道,此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大多驾驶营运车辆,在社会交通中承担重大的交通安全责任,其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规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根据新规,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为进一步加大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张教导员告诉记者,新增项目主要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者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六项便民服务措施
张教导员向记者介绍道,123号令在加强监管和加大处罚的同时,还推出6项便民服务措施。主要内容为,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
新闻推荐
本报讯 今年以来,建行宣城分行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发放贷款58.97亿元,截至10月末净新增贷款16.62亿元,为宣城市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资金能量。...
宣城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宣城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