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获殊荣,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协调组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一直以来,市中院始终立足审判,认真履职,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及青少年犯罪等案件,注重维护好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及残疾人等弱势人群的利益,积极开展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试点工作,着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建设平安宣城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年来,审理侵害妇女人身和其他权利案件172件,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197件,判处女性犯罪案件71件,为13名女性被告人依法指定辩护,落实司法救助金34.4万元。(陶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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