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里不再停车,储藏室也不作储藏用,而是改建成了住宅,或是被租了出去,改成了理发店、大排档、旅馆等经营场所。对所有者来说,这是有效利用,但牺牲的却是其他居民的利益。
日前,记者采访了解到,宣城市有很多小区车库和储藏室改变了用途。今年以来,反映这一做法带来不良影响的投诉就超过50起。但尴尬的是,执法人员对此却很难查处。
向阳新村入口处一排车库全改成了经营场所,成了小市场。
现象:车库、储藏室成“百变空间”
原本只有一道卷闸门的车库,被换成推拉门,摇身一变成了理发店,里面进进出出的人络绎不绝。这是记者在市区亚龙湾小区看到的一幅情景。不仅如此,该小区入口处的12个车库,已有5个被改作了他用,分别成了理发店、大排档、早点铺、电动车修理铺和菜店。
记者走访发现,这样的现象并不只出现在亚龙湾一处。在市区向阳新村小区,入口处的一排车库已全部改作了经营场所,菜店、美发店、早餐店、小卖铺等,一个挨着一个,俨然成了一个小市场。
除了将车库改建成经营场所,还有不少人将车库和储藏室改成了住宅,出租给别人,或者自己住。市区开元小区7栋楼的一间车库里,61岁的朱大妈告诉记者,约7年前,她就租住到了这里,每月房租为200元。
动机:改造是因利益驱动
为何要将好好的车库、储藏室改作他用?一些业主称,此举乃“废物利用”。
亚龙湾小区里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居民表示,随着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一到晚上,小区里就车满为患,车库门口的道路多用来停车,所以不少车子进不了车库。这名女士说,“改一改租出去还能挣点钱,总比空放着好。”
“我们的房子在6楼,老人上上下下不方便。”开元小区居民孙国珍的理由是,自家楼层太高,而家中老人腿脚不便,无奈之下才将车库改成住宅,给老人居住。
在向阳新村租车库作仓库用的冯女士,则向记者进一步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将车库出租挪作他用,一个月至少净赚五六百,而把车停在路上,也就是几十块钱。你说人家不会算这个账?”她所租用的车库,一年的房租为8000元。
据了解,这些车库,几年前是五六万元一个,现已涨到十多万元,有人甚至买下多个进行改建。而据一些物业介绍,改建车库,绝大部分是租给别人。
声音:小区居住环境受影响
停不了车的车库,与年收入几千甚至上万元租金的房子相比,后者可谓是有效利用了,但牺牲的却是其他居民的利益。对此,周围住户意见不少。
“住的人多了,治安肯定有隐患。”开元小区居民唐阿姨觉得车库住户的存在,会给小区带来很多不安定因素,她表示不会把自己的车库出租,就算堆放杂物也比影响别人强。
向阳新村一些居民则抱怨,由于车库空间狭小,不少租用者改造后,会将东西放到屋外,或在车库门口安装一些“附属设施”,占用了公共空间。
记者从市城管局规划监察支队房管大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反映车库改变用途,致使其生活受到影响的投诉至少有50起以上。他们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固定的经营时间影响居民休息;人多复杂影响小区治安环境;卫生环境受影响;占用住宅配套资源等。
窘状:执法人员面临查处难
对于小区业主改变车库、储藏室用途的做法,物业公司非常为难。
“没有执法权,协调的作用太小了。”开元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张翠兰说,一接到居民此类举报电话,她就十分“头大”。她经常带工作人员前去劝阻,可业主依然“我行我素”,并声称“自己的房子自己做主”。有一次争执中,她甚至被业主挠伤了。
“没有执法权”的人很为难,有执法权的人同样很无奈。市城管局规划监察支队房管大队负责人赵明亮说,这种做法确实存在很多隐患,举报投诉也不少,但他们对此却无法查处。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原先确实明令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可自从条例2009年修正后,这一条就没有了。”赵明亮介绍,修正后的物管条例中,只提到“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并没有提到不能改变车库和储藏室的用途。所以,在查处居民反映的“车库改变用途”的问题上,执法人员没有法律可依。
他同时表示,对小区内部一些行为进行约束的,往往不是法律关系,更多的还是邻里关系。这就需要相邻业主之间进行约定。
不过,一些居民却认为,利用车库开展经营活动,肯定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所以,工商部门应对申请场所能不能作经营用进行审定把关。
亚龙湾小区一车库改成了美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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