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秦炜)俗话说:“五十知天命、六十耳顺”。但6旬老人潘某却因几棵菜竹与同村邻居大打出手并致人轻伤,“耳顺”之年被判缓刑。
去年1月16日下午,潘某与邻居李某因5棵菜竹被砍一事产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斗,互殴过程中,李某用拳头击打潘某头部及身体,后两人滚倒在地并继续揪打,潘某捡起一块石头砸向李某的肩膀和腰部,致李某受伤,后两人被闻声赶到的双方家人拉开。经鉴定,李某为轻伤。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潘某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宣城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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