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施海)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出台《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邮轮报废更新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报废更新,继续提高航运企业船舶技术水平,优化船队结构。
该管理办法明确,单船补助金额将按照“单船补助金额=补助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的公式进行测算。其中,补助基数为1500元/总吨,船舶总吨以拆解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据了解,宣城市符合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船舶较多,该办法的出台,让此类船舶有了享受中央财政补助专项资金的更加详尽的政策依据,1500元/总吨的补助基数也助推了此类船舶的报废更新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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