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长育)“感谢你们热情周到的服务,这份档案证明帮我找回了16年工龄,挽回了我应得的工资待遇。”近日,潘女士拿着市档案局出具的证明,反复看了几遍,激动地对市档案局工作人员说。
潘女士是原宣城县医药公司职工,如今到了退休年龄,社保部门为她办理退休手续,她个人档案材料不全,记载的参加工作时间是1996年,而她实际参加工作时间是1980年,两者相差16年之多。
潘女士在有关部门查找档案未果,十分焦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到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认真细致地在馆藏档案中检索翻阅,最后查找到劳计字〔1980〕第626号文“关于固定职工自然减员补充农村子女的批复”,该批复后附死亡、退休职工补充农村子女名单,其中就有潘女士,这份档案证明她是1980年参加工作的。
档案为潘女士挽回工资待遇,只是市档案局积极提供档案服务群众的一个缩影。类似的事例,不胜枚举。为优质高效地服务群众,市档案局采取多种方式方便群众查档,帮助2300余人解决了工资、工龄、保险、退休、拆迁、房产继承等方面的问题,有效地化解了诸多民生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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