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给了我重新生活下去的希望……”瘫痪在床的钱八训,从宣城市宣州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0万元司法救助金时,紧紧拉住法官的手,热泪盈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飞来横祸 幸福家庭陷入绝境
钱八训是宣州区朱桥乡浑水村二图组人,2011年11月8日,他骑摩托车被对面疾驰而来的轿车撞倒,经交警部门认定,轿车驾驶人赵飞(化名)无证违法驾驶肇事,负事故全责。车辆由吴强(化名)先后借给吴龙(化名)及赵飞驾驶。肇事轿车已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及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得知消息后,八训的母亲失声痛哭,她怎么也不敢相信,距婚礼仅一个星期的儿子,竟在回家路上因一场车祸而高位截瘫。巨额的医疗费用使钱家负债累累。
雪中送炭 家人重燃生活希望
肇事后,赵飞为钱八训垫付了医疗费用94600元,吴强垫付49500元。钱八训于2012年2月至2013年2月间,先后三次向宣州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及赵飞等三人赔偿垫付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44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责险限额内承担42万元的赔偿责任,赵飞等三人合计赔付钱八训97万余元。目前,保险公司已兑现全部理赔款。
考虑到钱八训的特困情况,宣州区法院执行局提前介入调查赵飞、吴强及吴龙的财产情况。经查,吴强及吴龙(另案处理)均在监狱服刑,赵飞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现虽已刑满释放,但他与吴龙二人财产尚无线索。宣州区法院多次开会研究,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区政法委汇报,决定为钱八训申请司法救助金。
申请获批后,宣城中院、宣州区法院的法官驱车来到钱八训家,在该乡副乡长的见证下,钱八训的姐夫接过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支票。
申请救助金 须具备两要件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指出,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积极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研究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宣州区法院法官告诉记者,司法救助基金一般由政法委管理,专款专用。符合条件者,可向法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相关证明材料。其后,法院的执行干警将现场调查,情况属实,正式写出书面申请,再层层递交法院负责人、当地政法委审批,得到批准后才能从救助金里支取现金,支付金额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形来定。
据法院系统一业内人士介绍,在司法救助基金发放方面,尤其是涉及大额度的救助金发放,申请人要具备两个条件:申请方经济特别困难;被执行方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另外,还有刑事被害人救助和涉诉信访救助,法院在执行中对申请方生活特别困难和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履行能力有限的进行执行中的救助,包括民事案件,主要是涉民生案件,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抚养、扶养、赡养、医疗损害赔偿等特殊类型的案件,其资金主要来源是由宣州区委政法委统一管理的司法救助资金。 本报记者 胡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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