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宣城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与以往相比,今年宣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有所提高,并首次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40元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各级财政提高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280元/年增加到320元/年,新增了40元/年。
能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为,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的城镇未从业成年居民(含城镇老年居民);城镇中、小学学生,以及外来投资、流动就业人员(农民工)在城镇上学的非本地户籍子女;各类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本地城镇户籍和在城镇定居的未成年人、少年儿童(含新生儿)以及按政策规定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的城镇其他人员。
首次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今年,宣城市首次建立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该项制度减轻了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保障对象为宣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包括在校大学生)。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为超出统筹基金支付限额部分。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超出统筹基金支
限额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参照住院管理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的部分,自付越多,大病保险报销比例越高,上不封顶。
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合规费用(包括政策范围内)按照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进行分段比例报销。起付线以上,个人自付和分段比例分别为0万元-2万元(含)支付比例30%;2万元-5万元(含)支付比例45%;5万元-10万元(含)支付比例55%;10万元-15万元(含)支付比例65%;15万元-20万元(含)支付比例75%;2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80%。对一个参保年度内办理2次及2次以上大病保险支付的,其起付标准只计算一次。
参加大病保险制度还可以享受到其他待遇,如在校学生(校方责任险以外)及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治疗的门诊费用,无免赔额,按照80%的比例给予报销等。
如何参保?今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市人社局提醒,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8月份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站(所)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包括参保居民的待出生婴儿)每人每年缴纳10元,另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个人不缴费;非从业城镇居民(普通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纳100元;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难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享受低保的“三无”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缴纳10元。
宣城市建立了待出生婴儿预参保登记制度,这样婴儿一出生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可实行“落地”参保的办法,在办理户口登记的同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闻推荐
通过讲解,我知道了宣城日报社这一路走来的“发展史”:她最早的名字叫《宣州报》,1989年后改名为《皖东南报》,不久又改名为《皖东南日报》,最后才定名为《宣城日报》。今年正好是她创刊三十周年呢。一...
宣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宣城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