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志勇 杨静 记者 余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一名贩卖毒品还冲卡的毒贩,经宣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7年3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一天晚上,宣城市某乡镇的居民赵某和朋友们在一起聚餐,餐桌上大家商议吃完饭后买一些冰毒“嗨”一下。吃完饭后,赵某打电话给以前曾经购买过冰毒的一名外地毒贩,要求他送一些冰毒到宣城来,并约定了交易的地点。当天晚上,这名毒贩驾车到达宣城,到约定地点之后,拿出3克多冰毒交到了赵某的手上,赵某付了3000多元毒资。因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尚在取保候审期间,拿到冰毒的赵某在反复的思想斗争后,他将购买的冰毒上交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民警对他上交毒品的行为进行了表扬,在获得相关线索后,民警开始准备对毒贩刘某进行抓捕。
在赵某的“邀约”下,刘某将到宣州区古泉再一次行动,民警进行了布控。一日,一辆挂着外地牌照的银灰色轿车趁着夜色缓缓拐进了古泉附近的山边一条小岔路里,司机正是刘某,刘某将车门微微打开一点后,靠在座位上休息。赵某走到了车边,敲了敲车门,将车门拉开后迅速上了副驾驶座位上,赵某掏出一叠钞票后,刘某也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小塑料袋,两人做了交换后,赵某跳下了车,消失在夜幕中。
随后这辆银色轿车开到马路附近的时候,几名便衣民警围住了车辆,要求刘某下车接受检查,刘某见状加大油门绕开民警,从人行道上冲出了马路,消失在夜色中。民警现场收缴了赵某“购买”的近10克冰毒。刘某虽然当晚逃脱,但不久之后,他在南京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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