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房管局召开的《关于打造皖苏浙交汇区域中心城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及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新政策对准备购房的市民有诸多利好。相关政策从今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1年。
新政一:
外来户、农村户买房,
可享受市民待遇
在新政策中,非宣城市市区常住户籍人员,只要在市区购买了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本人以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登记为市区常住户口或办理居住证。并可以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以及住房保障等方面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待遇。
为了支持农村居民在城市长期稳定生活,对于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居民,同级财政可以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为了妥善解决购买期房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和子女入学的需求,从今年9月10日开始,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群众,在购买的住房未交付前,可以纳入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购房人的适龄子女,只需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就可以在该商品住房所在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不得撤销。
新政二:买144㎡及以下住房,可享契税补贴
根据之前的相关政策,在宣城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如果购房面积在90㎡以上144㎡及以下,需要交纳2%的契税,之后享受1%的退税补贴。如果是第二套住房则不论大小都需要缴纳4%的契税。
在新政策中,为了支持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个人在市区购买144㎡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群众,享受100%的契税补贴。如果个人在市区购买的是144㎡及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财政部门还将在100%补贴契税的基础上,再给予30元/㎡的购房补贴。
可享受契税补贴的不仅仅是准备购房的市民,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拆迁户,如果在签订协议后12个月之内购买商品住房,所缴纳的契税也将由同级财政给予100%的补贴。
新政三:公积金可贷40万,而且买新房不受次数限制
今年6月初,宣城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20万上调为30万之后,自9月10日开始,宣城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再次提高至40万,这对准备用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这部分市民可选择的余地将会更大。
公积金政策的利好并不仅仅体现在额度上调上面。根据以前的相关政策,市民如果在购买前两套房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即使还清了公积金贷款,也需要等5年之后,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新政策精神,现在只要购房人已还清前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受次数限制。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只适用于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其他县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则按照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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