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讯 新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诉法)、立案登记制5月1日实施,宣州区法院认真组织,依法畅通“民告官”诉讼渠道,积极应对“民告官”新形势,在首个工作日,行政案件受理数占当日受案数34.7%。
为应对“民告官”的新形势,全面学习和正确理解适用新行诉法,该院利用双休日时间,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组织行政庭干警及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开展了一系列的新行诉法及司法解释的培训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掌握新行诉法规定及其十大亮点,强化行政机关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一直存在“立案难”的问题,新行诉法从多个制度设计层面为普通民众打开“立案”大门,畅通“立案”渠道,扩大了的受案范围“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不再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尤其是将迁拆、社会保障等老百姓最迫切期待解决的争议纳入可诉范围,具有重要意义。该院在实施新行诉法的首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新行诉法及立案登记制的规定,共接收各类诉状50件,当场登记立案49件,其中立案受理行政案件2件、1件登记等待立案、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5件,行政案件受理数占当日受案数的34.7%。“告官不见官”是行政诉讼实践中一直面临的尴尬,针对这个突出问题,新行诉法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该院行政庭审判人员积极与被诉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释明权利义务,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 5月6日,该区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该院实施新行诉法以来的第一次庭审,该负责人直接出庭,听到了原汁原味的申诉,直接了解到了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和意愿,矛盾双方面对面进行了交流,均能换位思考,积极沟通。而沟通环节顺畅,就便于矛盾的化解,达到“息诉罢访”的效果。
(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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