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 宁国新闻 郎溪新闻 广德新闻 泾县新闻 绩溪新闻 旌德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宣城市 > 宣城新闻 > 正文

约定条件未成协议不生效

来源:安徽法制报 2015-09-01 12:31   https://www.yybnet.net/

日前,宣城市宣州区法院审结原告汪某诉被告浙江某食品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原告汪某的诉讼请求。

2012年4月20日,原告汪某与被告浙江某食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汪某将已承租的位于宣城市宣州区黄渡乡的688亩林地流转浙江某食品公司,拟设立新公司,从事生猪养殖。协议就承包经营权合法流转、林地被批准为设施农用地、取得该林地中选定的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范围内(约100亩)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取得环保部门同意建设该项目的批复等问题约定为协议成就的前提条件。双方同意自前提条件成就之日起十日内,另行订立正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

协议还约定,汪某应于2012年2月1日前将该土地交付给浙江某食品公司;林地租金为每年40万元,首期租金于前提条件成就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以后每届满一年后的2月底支付;耕地开垦、复垦押金及费用由汪某承担。

后由于生猪养殖项目申报的设施农用地复垦保证金未能如期缴纳,致使协议约定的设施农用地的审批手续一直未能办理。浙江某食品公司未再缴纳租金。为此,汪某将浙江某食品公司诉讼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14年的租金40万元及违约金。认为其迟延半年未付租金,显已构成违约。

经查,汪某与浙江某食品公司协议签订后,浙江某食品公司已向汪某支付定金60万元,预付租金20万元。但协议所涉的688亩林地未实际交付浙江某食品公司管理。

法院认为:汪某未能如期缴纳生猪养殖项目申报的设施农用地复垦保证金,致使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未能成就。故按照合同约定,该协议处在成立未生效状态,对双方尚未产生确定的法律效力。汪某要求浙江某食品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2014年租金40万元及违约责任的诉求,不予支持。 ·司佳云余引生·

新闻推荐

未建排污项目被罚30万

宣城讯 日前,宣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对宣城市宣州区环境保护局作出的宣区环罚[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今年1月12日,宣城市宣州区环境保护局作出宣区环罚[2015]1号《行政处罚决定...

宣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宣城这个家。

相关新闻:
酒吧消费被砸2015-10-12 12:26
猜你喜欢:
收费道口擒逃犯2015-11-12 12:20
评论:(约定条件未成协议不生效)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