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带一杆秤,脚踩三轮车,手摇铃铛响……多少年来,穿街走巷的“破烂王”方便了市民生活、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可一些有证或无证的废品收购站散布在市区各个角落,给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带来了影响。对此,宣城市近日出台了《宣城市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废品收购站点设立了3个“硬标准”。今后,符合规定站点才能营业,而限期整改依然不合格者,将被取缔。
废品收购站点须有营业执照
营业点要远离学校、住宅楼等
根据该办法,从事废品收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向辖区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然后再由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征求了其所在地政府以及规划、城管、公安、环保等单位的意见后,才能由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
而有了营业执照,也不代表就可以随意设点营业。记者了解到,根据该办法,主次干道两侧、铁路沿线、河道两侧、公园广场附近、景区沿线及周边、居民住宅区内、学校周边等区域,都不得设立废品收购站点。
更加“高大上”的是,有条件设立的废品收购站点,必须具备与从业规模相适应的存放场地。“根据标准,室内场地不少于60平方米,室外存放场地不超过300平方米,封闭围墙不得低于2.5米。”市城管局市容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分区摸底调查
不合规者将被整改或取缔
“目前,各区对辖区废品收购站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从5月21日至7月31日,对城区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全面整治。”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废品收购站点较为分散,划分宣州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敬亭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属地管理,对辖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进行日常监督和整改。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购站点,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取缔的坚决要取缔。”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整改期限,会根据每个废品收购站点的实际情况来定。
据悉,今年8月1日至8月31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开展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对符合整治标准和要求的废品收购站(点)予以验收;对不符合整治标准和要求的废品收购站(点),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通报。
新闻推荐
大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小至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工程,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正通过“天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的方式进行。近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
宣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宣城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