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书颐 本报记者 徐文宣
19岁本来是花儿一样绽放的年纪,有大好的青春未来。但晓容却因为涉世未深不能自持沾染了毒品,身边的“好闺蜜”不仅没有相互扶持,反而贪图虚幻的享乐一起入了歧途,最终失去人身自由,令人惋惜。
19岁的晓容在家人眼中是个孝顺的孩子。她自幼被抱养,虽然养父母家庭困难,但是对她一直都是悉心照料。
晓容初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挣钱贴补家用,帮家里减轻负担。2014年底,经人介绍,到宣城市的KTV上班。这一次工作环境的变化,也将毒品带进了她的生活。
“这个圈子很乱,我年纪又小,很多事都不懂,最终禁不住好奇心和诱惑触碰了毒品。”晓容在庭审中这样说道。在灯红酒绿的夜场中,晓容与KTV同事玉美成了好友。此后晓容的发小婷婷也来到宣城,三个姑娘自此相识并租住同一小区,成了“好闺蜜”。
三个“好闺蜜”没有互相勉励,反而误入歧途。“今天给你带了好东西,来增进下咱们姐妹的友谊。”一次在晓容家,玉美从口袋掏出了一小袋好像装着冰糖的塑料袋。原来玉美所谓的“好东西”便是甲基苯丙胺,俗称的“冰毒”。虽知道吸毒犯法,但碍于面子晓容还是不好意思拒绝,“只要自己不吸毒,应该就没事。”晓容心想。
好奇心下,
自己也成了“瘾君子”
得到晓容默许后,两个姑娘便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矿泉水瓶,将“冰毒”放在一张锡纸上,然后用打火机在锡纸底下烧至“冰毒”冒出白烟后,两人轮流用自制的水烟筒矿泉水瓶吸食烘烤“冰毒”产生出来的白烟。
目睹“瘾君子”闺蜜吸毒,晓容也算是“开眼”了,在两人的劝导下,不久之后,好奇心促使之下,19岁的晓容自己也沾染上了毒品,从此这成为三人共同的小秘密。
为了方便,2015年8月至10月期间晓容先后两次单独容留婷婷吸食毒品,两次容留婷婷、玉美共同在自己承租屋内吸食毒品。晓容自己也沾染上毒品,便与好朋友一起吸食毒品,陶醉其中。三人共出毒资,相互邀约,以这种堕落的形式“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
吸食了毒品后的晓容体重暴降,骨瘦如柴。最终,她们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而晓容也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而站上被告人席。
收容吸毒终失自由
近日,该案件在宣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晓容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但晓容认为,自己收容吸毒没有以从中获利为目的,不应适用刑法中的相关处罚规定。
宣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和方便的行为,这里的“场所”不限于房屋,其它如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也可以作为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用于吸食的毒品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也就是说,行为人有没有从容留的行为中得到好处,即是否营利不影响本罪名的成立。
被告人晓容向吸毒人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晓容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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