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杨伟)近日,宣城中院执行局联合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冒雨前往开发区一公司执行一起抵债资产交付案件,经过连续两天鏖战,顺利将抵债资产交付债权人。
宣城中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案中,依法拍卖了涉案抵押物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及其他附属物,经三次拍卖未成交。在执行过程中,宣城市开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宣城状元路支行、宣城皖南农村商业银行对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并要求以上述流拍资产抵偿债务,市中院依法裁定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房产及其他附属物以第三次流拍的价格抵偿债务。
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地上建筑物已被他人占用,并且厂区内还存放着大量的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零配件等物资,特别是重量巨大的保险柜多达400余台,这都给厂区的清空和交付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执行前期,市中院执行局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研判,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找占用人谈话并张贴腾退公告,但占用人仍然拒绝腾退。执行局积极与市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协调,召开执行联席会议,商讨强制腾退方案。强制腾退工作开始后,按照执行方案确定的分工,参与执行人员有条不紊地布置警戒线、劝离占用人等无关人员、清点搬运物品等。经过两天时间,某公司厂区、办公楼全部腾空,交接手续当场办理完毕,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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