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州讯(张方琪)近日,宣州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三被告人均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2015年10月9日李某向张某索债未果,便邀王某、齐某至宣城市区某网络会所内,对张某实施殴打并强行将其带出离开宣城市区,次日入住南京市江宁区某度假村后对张某再次进行殴打。后李某将张某带至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要求民警调解债务时,张某被民警解救。
三被告人归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王某、齐某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具有的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借电视栏目组的名义,利用短信通知市民中奖,诱骗市民登录网站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甚至违约金的名义进行诈骗。虽然诈骗方式老道,但是近日宣城市仍然有市民上当受骗。一位市...
宣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宣城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